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2/4/6 17:08:25 作者:
各院、系及有关部门:
按四川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通知,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。请各部门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》[2000]142号令的有关规定,积极组织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,我省作者公开发表,出版的论文、研究报告、学术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古籍整理、工具书、社科普及读物;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(第01、02号)发表的论文、研究报告;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、推广(出具证明)的调研报告、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、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。
二、申报的成果和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》一式五份,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(其余可复印)。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。
三、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《四川社会科学在线》网站(www.sss.net.cn)直接下载,填写评审表前请仔细阅读《评奖实施细则》及填表说明。
四、申报截止日期:2012年4月25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申报材料交至办公二区科研处(403室)。
联系人:冯志飞,联系电话:85430294、13551072819
科研处
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